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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03  点击量:

(2020年8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才兼备,了解中国基本国情,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融合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职业理念,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

2、熟练掌握新闻传播的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新闻传播实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新闻传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3、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兼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模拟演练、现场实习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方式。教学过程密切联系我国新闻传播业和国际同行业的实际问题,教学内容重视基本理论及实际应用,注重对学生新闻与传播实务能力的培养。同时,根据培养单位的学科优势,在全面提升学生新闻传播能力的同时,对学生进行特色培养,培养学生的职业竞争力。

(二)加强新闻传播院校与新闻传播实务单位及管理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新闻与传播实践单位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者参与研究生教学及培养。实行指导教师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以师生互选方式确定,负责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帮助学生选择并确定研究课题,制定学习计划;导师组以指导教师为主,由3-5人组成,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拓展学生知识面和研究视野。  

(三)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一)公共课(5学分)

  1.政治理论课(2学分)

  2.外语(3学分)

(二)必修课(11学分)

 1.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3学分)

 2.新闻传播理论基础(2学分)

 3.新媒体研究(2学分)

 4.媒介经营与管理(2学分)

 5.新闻传播政策、法规与伦理(2学分)

(三)选修课(16学分)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确定专业方向,并自行设置课程安排。

(四)专业实习(4 学分)

  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3个月。

六、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面向新闻传播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学生运用所学新闻传播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综合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调查报告、案例研究、专业作品等多种形式。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一)毕业

在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培养要求,论文答辩通过,经审查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等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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